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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址: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2-11/20/content_2022470.htm
“干電池不需回收處理,2006年起我國大多數干電池已不再含汞、鉛等重金屬,直接丟到生活垃圾里就行了,集中處理反而會造成一定的污染?!比涨?,類似的科普帖在新浪微博上流傳。
專家則指出,我國相關法規也確實“不鼓勵集中收集已達到國家低汞或無汞要求的廢一次電池?!比欢?,日常生活中仍然使用著的一些危險性廢電池(如含汞紐扣式電池、含鎘充電電池),卻往往在這一模糊的規定中成為管理真空。
文/記者張強
(署名除外)
專家說法:
建議個人不要收集廢舊電池
科普機構“科學松鼠會”會員“田不野”關注電池污染問題已久,本報記者采訪了他。他的觀點與網帖有所同又有所不同,他認為:在目前的電池回收體系下,基本上到回收箱這一環節就終止了,這使得儲存在各地的廢舊電池越來越多,量越來越大。一旦超過環境容量,就會引發環境污染事件——這一點認識與網帖相同。
他建議個人不收集廢舊電池,盡量使用無汞電池,拒絕使用鎳鎘電池,同時支持和督促早日建成廢舊電池回收體系——也就是說,并非所有的電池都是無污染的,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田不野”早前寫過一篇論文,分門別類地分析電池的污染性。對環境有重金屬污染的是:鉛蓄電池(常用于電動車)中的鉛,鎳鎘電池中的鎘,以及堿性鋅錳電池中作為添加劑的汞。
一塊舊鉛蓄電池能賣100多元,目前的回收再利用率已經很高;鎳鎘電池正在被鋰電池或鎳氫電池所代替,而鋰電池、鎳氫電池里的有毒重金屬含量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隨著技術的發展,低汞甚至無汞的鋅錳電池確實正在成為市場主體,環境危害也得到了有效降低。
最終路徑:
建立電池循環利用體系
2008年頒布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家庭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鎳鎘電池和氧化汞電池以及電子類危險廢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但“從生活垃圾中分類收集后,其運輸、貯存、利用或者處置,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br /> “田不野”認為,在沒有為電池找到“下家”之前,不要收集任何廢舊電池,否則集中的污染物質很可能造成大的環境危害。
“田不野”建議政府出面建立電池循環利用體系,現狀是:鉛蓄電池有經濟價值,但80%掌控在無資質、環保不達標的小冶煉廠手里,造成了大面積的血鉛。鋅錳電池、鎳鎘電池、鋰電池則缺乏足夠的經濟價值,有待規?;幚?。
政策之困:
法規存在模糊之處
電池集中回收與否一直存在爭論。一派觀點認為,按國家要求,現在禁止生產汞含量大于電池重量0.0001%的堿性鋅錳電池,干電池基本實現無汞,因此不鼓勵集中收集處理。這種觀點的依據是,2003年10月9日我國發布的《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其中指出:“廢一次電池的回收,應由回收責任單位審慎地開展。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術經濟條件下,不鼓勵集中收集已達到國家低汞或無汞要求的廢一次電池?!?br /> 北京師范大學化學學院博士后毛達卻認為,這一規定有合理之處,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往往將之模糊地轉述為“國家已經不鼓勵收集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電池”,并以此回應公眾的疑惑。但是,他們在表達此觀點的時候,往往不會提及日常生活中仍然使用著的一些危險性廢電池(如含汞紐扣式電池、含鎘充電電池)應該如何處置。
而中科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程和發研究員的研究就表明,從1995年至2009年,中國電池產業的用汞量已從每年582.4噸降至140噸。廢電池的含汞量大幅下降,但仍占生活垃圾含汞總量的54%,仍是我國含汞最多的生活垃圾。 (經濟參考報)
鏈接:
認清電池成分標識
1.含重金屬:
堿性電池(Alkaline battery)
鎳鎘電池(Ni-Cd)
鉛蓄電池(lead battery)
2.重金屬可忽略不計:
無汞堿性電池
鋰電池(Li)
鎳氫電池(Ni-MH)
“干電池不需回收處理,2006年起我國大多數干電池已不再含汞、鉛等重金屬,直接丟到生活垃圾里就行了,集中處理反而會造成一定的污染?!比涨?,類似的科普帖在新浪微博上流傳。
專家則指出,我國相關法規也確實“不鼓勵集中收集已達到國家低汞或無汞要求的廢一次電池?!比欢?,日常生活中仍然使用著的一些危險性廢電池(如含汞紐扣式電池、含鎘充電電池),卻往往在這一模糊的規定中成為管理真空。
文/記者張強
(署名除外)
專家說法:
建議個人不要收集廢舊電池
科普機構“科學松鼠會”會員“田不野”關注電池污染問題已久,本報記者采訪了他。他的觀點與網帖有所同又有所不同,他認為:在目前的電池回收體系下,基本上到回收箱這一環節就終止了,這使得儲存在各地的廢舊電池越來越多,量越來越大。一旦超過環境容量,就會引發環境污染事件——這一點認識與網帖相同。
他建議個人不收集廢舊電池,盡量使用無汞電池,拒絕使用鎳鎘電池,同時支持和督促早日建成廢舊電池回收體系——也就是說,并非所有的電池都是無污染的,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田不野”早前寫過一篇論文,分門別類地分析電池的污染性。對環境有重金屬污染的是:鉛蓄電池(常用于電動車)中的鉛,鎳鎘電池中的鎘,以及堿性鋅錳電池中作為添加劑的汞。
一塊舊鉛蓄電池能賣100多元,目前的回收再利用率已經很高;鎳鎘電池正在被鋰電池或鎳氫電池所代替,而鋰電池、鎳氫電池里的有毒重金屬含量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隨著技術的發展,低汞甚至無汞的鋅錳電池確實正在成為市場主體,環境危害也得到了有效降低。
最終路徑:
建立電池循環利用體系
2008年頒布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家庭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鎳鎘電池和氧化汞電池以及電子類危險廢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但“從生活垃圾中分類收集后,其運輸、貯存、利用或者處置,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br /> “田不野”認為,在沒有為電池找到“下家”之前,不要收集任何廢舊電池,否則集中的污染物質很可能造成大的環境危害。
“田不野”建議政府出面建立電池循環利用體系,現狀是:鉛蓄電池有經濟價值,但80%掌控在無資質、環保不達標的小冶煉廠手里,造成了大面積的血鉛。鋅錳電池、鎳鎘電池、鋰電池則缺乏足夠的經濟價值,有待規?;幚?。
政策之困:
法規存在模糊之處
電池集中回收與否一直存在爭論。一派觀點認為,按國家要求,現在禁止生產汞含量大于電池重量0.0001%的堿性鋅錳電池,干電池基本實現無汞,因此不鼓勵集中收集處理。這種觀點的依據是,2003年10月9日我國發布的《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其中指出:“廢一次電池的回收,應由回收責任單位審慎地開展。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術經濟條件下,不鼓勵集中收集已達到國家低汞或無汞要求的廢一次電池?!?br /> 北京師范大學化學學院博士后毛達卻認為,這一規定有合理之處,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往往將之模糊地轉述為“國家已經不鼓勵收集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電池”,并以此回應公眾的疑惑。但是,他們在表達此觀點的時候,往往不會提及日常生活中仍然使用著的一些危險性廢電池(如含汞紐扣式電池、含鎘充電電池)應該如何處置。
而中科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程和發研究員的研究就表明,從1995年至2009年,中國電池產業的用汞量已從每年582.4噸降至140噸。廢電池的含汞量大幅下降,但仍占生活垃圾含汞總量的54%,仍是我國含汞最多的生活垃圾。 (經濟參考報)
鏈接:
認清電池成分標識
1.含重金屬:
堿性電池(Alkaline battery)
鎳鎘電池(Ni-Cd)
鉛蓄電池(lead battery)
2.重金屬可忽略不計:
無汞堿性電池
鋰電池(Li)
鎳氫電池(Ni-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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